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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9 浏览: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省级职业培训项目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15141号)规定和浙人社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优秀高技能人才

二、培训专业

2017年赴国外的高技能人才培训拟举办两期:分别是德国的信息技术和英国数控加工技术高技能人才培训班各一期。出国培训为期3周,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行业新工艺、新操作法等先进技术技能和职业教育理念的学习,以及国外企业和机构的实地观摩等内容。

各项目参训人员应具备的职业(工种):

1信息技术:企业信息管理师、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通信网络管理员等相关职业(工种)。

2数控加工技术:包括数控车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工、数控程序员等相关职业(工种)。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国外培训费、生活费、国际往返旅费、签证保险费、国内手续费等,国外的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助,国内费用按实收取,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推荐条件

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推荐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在一线工作的技能从业者。

3从事相关职业(工种)的工作,并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4优先支持中华技能大奖”“钱江技能大奖”“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技术能手等省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以及省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参加培训。

五、参训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培训班次,对照规定的条件进行遴选和推荐。申请参加培训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按申请项目对应填写《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申请表》1份(见附件1)。申请表均可在省人力社保厅门户网站www.zjhrss.gov.cn上下载。同时报送申请表和个人1寸免冠彩照的电子文档);

2.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有外语水平证书请提供复印件。

(三)各市人力社保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于2017511日前将申报表和汇总表报市人力社保厅职建处,同时上报汇总表电子稿(Excel表格,见附件2和附件3)。

联系人:方敏,联系电话:(0574)89186156,电子邮箱:2267332406@qq.com。

 

附件一: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申请表.doc

附件二:2017年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国外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附件三:2017年浙江省“金蓝领”高技能人才技工院校校长国外培训报名汇总表.doc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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